铜川市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9-04-30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铜川市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新区工委组织部

    现将《铜川市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6




铜川市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振兴专项规划

 

根据中、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铜川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总体部署,围绕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城市,大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坚持把人力资源放在首要位置,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类人才形成合力,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为谱写新时代铜川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先发展。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满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在强化人才供给上优先保障。

2.坚持高端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和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

3.坚持分类开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采用差异化、针对性引才用才措施,为乡村人才成长提供便捷通道和广阔舞台。

4.坚持凝聚合力。注重发挥各类人才优势,密切衔接、相互配合,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发力的协同机制。

5.坚持政策激励。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2019年,全市基本构建起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框架,创新引才、用才、育才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乡村人才,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凸显,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到2022年,全市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和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支撑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源头活水,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主要任务: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要围绕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布局人才链,统筹抓好农业科技人才、农村专业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乡土人才、农村创新创业人才等五支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强协同培养,加大稳定支持,围绕种业发展、农机装备、绿色高效、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分类培养,健全评价激励,围绕农技推广、畜牧兽医、农村卫生、乡村教育、农村事务管理、农村法治、建设规划、环境整治等,建设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农村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

——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创新培育机制,规范管理服务,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物流、电子商务、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农村乡土人才队伍。深入挖掘培养,突出带动致富,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文化传承、家政服务等,造就一批富有工匠精神的乡土人才和能工巧匠。

——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强化政策支持,构建良好环境,围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壮大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发展带头人和“引领者”。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引进来”,实施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1.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强化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领头雁”作用。依托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围绕加快农业转型升级,适当增加农业领域学者、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数量,扩大引进高层次人才规模。引进和支持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创业项目的,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奖励,入选我省省级人才计划创业项目的,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奖励。对接现代高效农业高端人才需求,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优势学科)”模式,实行“一事一议”,面向全国引进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津贴,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创新创业团队。

2.积极开展柔性引才。鼓励用人主体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联姻和提供智力等方式,吸引省内外农业科技人才服务全市发展。鼓励个人、专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和社会组织引进农业科技人才来铜发挥作用,凡为我市引进并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我省省级人才计划项目且签订正式工作合同的,给予引进组织或个人一定标准的奖励。对引进院士并建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室)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和一定数额的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院士专家工作站(室)建设。

(二)聚焦“培养好”,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素质

3.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铜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将骨干务农农民的农科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扶持高等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支持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每年组织部分优秀职业农民到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从城镇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到2020年,全市职业农民达到10000人以上;到2022年达到20000人以上。

4.大力开展基层人才示范引领活动。全面推进“铜川市基层人才示范引领活动”,以乡村一线为重点,以特色示范为先导,重点培养农业生产技术人、农村电商领头人、传统技艺传承人、现代管理经营人及各类乡土人才。各示范点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示范点农业科技人才项目的建设指导、经费支持力度,保证示范点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作用发挥等工作高效开展。市级示范点以3年为一管理周期,每个示范点年度项目人才工作资助资金为3—5万元,各级各部门对基层人才示范引领活动开展要列支专项经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对每个示范点年度项目资金不少于1万元。

5.加强农村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要求,坚持务实管用、增强实效,聚焦乡村组织振兴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依托国家、省、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采取省外培训与省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74个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覆盖轮训,大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6.创新人才助推脱贫攻坚模式。建立专业人才对口帮扶基地和合作平台,以“上山下乡”等方式引入经济实用的人才、资本和技术,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在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合作。依托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队伍和6支拔尖人才服务团,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通过深入一线、下到基层等多种形式助力脱贫攻坚,突出“人才以用为本”的思路,与农村产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企业、乡镇卫生院、乡镇小学等基层单位建立结对联系点,签订长期帮扶合作协议,通过对口支持提升基层单位工作水平,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三)聚焦“沉下去”,统筹集聚乡村人才资源

7.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携带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创新科技特派员工作模式,着力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人才引领作用,实现全市所有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服务全覆盖。

8.创新农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农业创新人才,加强我市与国内知名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探索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实行“人才+项目、团队、基地”培养模式。以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深化校企联合培养工作,推进农民职业教育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引导“新乡民”经营乡村民宿、乡村旅游、乡村工作室等,盘活乡村人气,带动乡村消费,实现人丁兴旺。

9.积极推进人才工程项目。实施“铜川工匠计划”,加强我市农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不断培育支持基层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对我市入选“三秦工匠”人员,直接列入“铜川工匠”队伍,并享受我市相应政策。实施“铜川名中医”人才工程,全面完善孙思邈中医堂建设,实现区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孙思邈中医堂全覆盖,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同时,鼓励支持民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选派基层中医从业人员赴北京中医药大学培训,举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四)聚焦“留得住”,创新优化乡村振兴人才发展环境

10.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发展资金优先投入。“十三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与全市人才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各区县根据本区县财政状况,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保持适当增长。保障人才科研成果收益权。由成果转化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科研成果完成人和为科研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科研成果2年内未转化的,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将不低于80%的转化净收益奖励给科研成果完成人和为科研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11.创新人才激励奖励新举措。在推荐、选拔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铜川工匠等省级或市级人才时,注重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对长期在基层工作且业绩优异的农业科技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学校教师等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奖励结果列入职称评审标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级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做到统筹规划,务求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切实抓好落实。

2.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把乡村人才振兴放在公共财政优先支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带动人才回流农村,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提供人力支撑。

3.强化考核引导。2018年开始,把乡村人才振兴列入对各区县各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将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分解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引导人才工作资源向乡村人才振兴聚焦聚力。

4.注重宣传总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中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人才先进事迹的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新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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