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四着力”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06-1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后,铜川市采取有效措施,运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镇村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市委坚持把《条例》作为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理论中心组带头集体学习,并把学习《条例》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组织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要求围绕单位职责切实加强对乡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业务指导。

       二是着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贯彻《条例》能力水平。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市县党校、照金干部学院重点班次的必学内容,列入今明两年主体班次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先后在全市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示范培训班、“四支队伍”示范培训班等,就学习《条例》进行重点培训。截止目前,市、县累计举办培训班17期,受训约1380人次,组织2300余人参加全省视频培训会,确保《条例》入脑入心。

       三是着力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贯彻《条例》浓厚氛围。组织部门为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印发中央《条例》和省委《八条措施》,及时将精神宣传到每一个支部。全市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介,宣传、解读、研讨《条例》内容,特别是利用铜川党建TV端,图文并茂地向全市人民广泛宣传,实现动动手指就能一键学习,形成“处处是课堂、人人受教育、时时能学习”的良好氛围。

      四是着力强化工作指导,切实抓好《条例》落地见效。始终以《条例》贯彻落实为重点,抓好农村党建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照《条例》中规范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强化镇村党组织领导作用等要求,完善标准化建设7个方面指标,对标查摆解决突出问题,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扎实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围绕“4类”重点村,拉网式排查22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成立县级领导任组长的整顿工作组,选派第一书记,“一村一策”扎实整顿。实施村级组织带头人优化提升。扎实开展换届工作“回头看”,对村“两委”干部逐人进行县级部门资格复审,审查出的12名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全部清理,同步补齐配强。支部引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按照中省要求,从村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村中,择优筛选20个村作为首批中省扶持重点村,通过“支部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促进村级党组织在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上凝聚力量、发挥作用。精心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准备工作,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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