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三项机制”扎根基层成为干部干事 “动力之源”
发布时间:2016-10-18

          当前,铜川市正处在转型发展、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耀州作为全市转型发展的首善之区,责任重大、挑战与机遇并行。如何妥善应对发展道路上的新矛盾、新问题,全力推进耀州八大产业核心区四个耀州建设,为建设四个铜川焕发四色魅力做出更大贡献,关键在干部的引领和实干作用发挥如何。  

         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廉而不为不作为、不担当、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切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为我们划清了硬杠杠 耀州区将如何落实省市三项机制精神转化为干部干事创业动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通过“三学一考”措施扎实推进“三项机制”贯彻落实,结合耀州干部队伍现状,以担当的勇气和智慧,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了符合耀州实际的实施细则。  

         鼓励激励是基础。鼓励激励是催生干部干事创业的原动力。耀州区在研究制定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过程中,注重突出考核导向作用和重奖重罚原则加大了县域经济考核、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加分分值权重,可直接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值中予以加分;县域经济考核单项指标退位在5位以下的单位,核减经费5万元;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达15万,40%用于领导班子奖励,60%其他干部奖励等。在选拔重用方面规定在八大产业核心区“第一书记”、脱贫攻坚等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可破格提拔,真正通过落实制度保障,让有为之人有位、得实惠,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氛围。

       容错纠错是保障。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容错机制不能包容所有的错误,就是要求我们谨防两极错误,不能把容错机制当作尚方宝剑。耀州区明确规定了干部容错10类情形和5类免责或减责范围,按照事前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原则,建立合理容错机制、纠错改正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定期约谈、诫勉谈话、严查诬告陷害、消除负面影响等措施,在事前、事中、事后最大程度保护挽救干部,为“敢为者”开辟“绿色通道”,抛开顾虑,干出实绩。坚决惩治借“容错”来纵容包庇犯错,防止容错免责成为违法违纪、为官不为的保护伞

        能上能下是导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了上而上、为了下而下,根本目的还是以的动力和的压力共同撬动的活力。耀州区坚持把解决区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下问题,建立健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作为重点,明确了6大类22的情形。通过制定公务员日常考核办法,建立日常考核机制等措施,畅通“下”的渠道,树立凭本事用干部,以实绩定升迁的选人用人思想,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耀州顺势而为制定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让“三项机制”在耀州大地落地生根,必将催生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原动力,为建设“四个耀州”谱写转型跨越、追赶超越的新篇章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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