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三项机制”让干部干事创业有动力有激情
发布时间:2016-08-18

       省委建立实施“三项机制”后,铜川市委深入学习广宣传,结合实际定细则,融入实践抓落实,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各级干部有了“三项机制”作后盾,干事创业更有动力和激情了。
     “三项机制”的学习首当其冲。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同步行动,召开组织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对细化落实办法、制定操作细则进行具体分工,提出时限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也纷纷以集中学习的形式对“三项机制”进行了深入研读,讲看法,谈体会。把“三项机制”知晓率作为全市半年考核的重要内容,利用铜川日报、铜川党建网、铜川党建手机微信平台等媒体,先后推送干部“三项机制”信息20多万条次,宣传解读“三项机制”。7月下旬,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全覆盖督查学习贯彻“三项机制”进展情况,随机抽查了解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在90%以上。
       怎么样把“三项机制”融入到“四个铜川”建设上来?铜川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总体看,这些实施办法全面贯彻省委文件精神,且具有一定的铜川特色。比如,针对一些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足,落实考核指标、推进重点工作不力的问题,《铜川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出,对省上考核铜川目标任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扶贫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的奖励,明确在省上奖励的基础上,市上再给予重奖;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区县、部门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党政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健康疗养、予以奖励,强化了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正向激励。在今年区县换届前干部调整准备工作中,对区县人大、政协班子中表现优秀的3名干部交流重用到区县政府班子和市级部门任职,对市级部门和单位任职时间较长、工作实绩较为突出的8名干部平级调整到其他重要岗位任职,激发干部工作激情,树立了鲜明的导向。
       探索党员干部容错纠错,营造较为宽容的干事创业环境。《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底气。在内容上,适度合并容错情形,将容错程序修改完善为“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等五个环节,创新性的增加严明容错纠错纪律,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鼓励保护创新和把握容错界限等具体要求,从而达到既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在党政干部“下”的渠道上出招发力。铜川市6月份已先行下发了《关于做好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列出9种情形,提前摸清全市干部家底,并要求今后定期上报。在《铜川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中,直指干部“下”的通道。拓宽“下”的渠道,增加了依据领导班子综合研判结果和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进行调整的情形。一些情形首次在全市提出:不执行组织决定,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品行不端,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等。与此同时,在各级领导班子调整和配备实践中加大干部“下”的力度。据统计,20157月至今,市管干部和各区县管理的科级干部共“下”6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下”了7人,这7人中,达到最高任职年限1人,问责2人,不适宜担任现职2人,健康原因调整2人;各区县管理的科级干部“下”了59人,其中,达到最高任职年限49人,不适宜担任现职4人,健康原因调整4人,违纪违法免职2人。干部“下”的常态化,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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