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考办发〔2016〕3号
各区县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市级园区(景区)管委会:
为确保“十三五”顺利开局,切实推动铜川系统深度转型工作落实,早日实现“转型铜川、美丽铜川、健康铜川、富裕铜川”各项既定目标,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指挥棒”、“总抓手”作用,以“责任制管住责任人”,把压力和动力传导到“一线”。根据《铜川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制定上报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设置的原则
1、强化分类、突出重点。在指标制定中要按照重点工作、职能工作、创新工作等进行,强化自身分类,突出重点工作。
2、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要立足实际,适度加压,创新创优。力求指标既要有一定难度、强度,又要防止出现低超高定、高定难超或重复下达的现象。涉及省上考核指标要坚持“就高”原则进行制定。
3、合理量化,便于考核。要尽量增加定量指标,减少定性指标,能量化的要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分解细化,要有明确的定性要求。
4、突出指标的执行力和过程监管。要把年度考核指标以季度按内容(任务)、措施、成效、分值四个要素进行分解,强化平时考核。
二、指标设置的依据
各单位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遵循以下依据:
1、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目标与决策部署;
2、《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四个铜川”相关内容;
3、市委、市政府2016年工作要点,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
4、铜川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各单位工作职能;
5、市委、市政府要求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其他内容。
三、指标设置的程序
各区县和市级园区(景区)管委会考核指标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分解确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指标任务按照以下程序制定:
1、分解申报(3月10日前)。
个性指标分值为80分,由各单位对照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指标设置依据相关要求,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本单位2016年考核指标,并呈报市级分管领导审签。经市级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市委、市政府审签,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具书面意见。党建共性指标分值为20分,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解落实。
2、研究审核(3月21日前)。
市考核办按照市委、市政府2016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结合省上下达指标,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指标进行审核修改。
3、审定下达(4月底前)。
市考核委员会对部门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研究商议后,报请市委常委会审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起点谋划全年工作,科学制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力求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简明扼要。
2、在目标任务制定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与市考核办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推进,确保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3、各单位制定的考核指标,必须在3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电子版(word文本),市级分管领导审签复印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意见一并报市考核办。
联系人:胡 锐 樊 晶
联系电话:3283101
电子邮箱:tcskhb@163.com
铜川市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